近日,省林业厅湿地保护和修复专项督查组到临沧市督查指导湿地保护和修复工作。
督查组通过实地调查核实、走访了解、查阅档案等方法,督查指导临沧市湿地保护和修复管理情况,检查凤庆县凤庆河湿地斑块、耿马自治县八队水库、湾塘、南汀河湿地班块,永德县金厂坝、新街坝湿地斑块及临翔区博尚水库、仙鹭塘湿地公园保护修复工作。
反馈会上,省督查组听取了临沧市湿地保护和修复工作情况汇报,对临沧市在湿地保护和修复工作上取得的成绩给予了肯定,对存在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
临沧市人民政府就进一步抓好湿地保护和修复工作做了表态发言:一是认真抓好整改。对于督查组反馈的问题,逐项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要求,落实整改责任,做到压力层层传导、责任层层压实、整改工作到位,并将整改情况及时上报省督查组,确保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二是强化跟踪督办,严格责任追究,切实推动工作落实,确保反馈意见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不折不扣地将督查组反馈的每一条意见都整改落实到位。三是推动工作发展。以此次督查工作为新的起点,自觉把贯彻落实督查组的反馈意见和要求作为推动工作的重要动力,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坚持问题导向,认真梳理存在的突出问题,集中力量抓好整改落实,有效破解各类制约湿地保护修护和发展的瓶颈难题,确保湿地保护修复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下一步,临沧市将以问题为导向,认真制定整改方案,切实做好湿地保护修复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