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机关差旅费报销管理,根据《玉溪市市级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及《玉溪市财政局关于市本级2015年部门预算定额标准的通知》,玉溪市林业局在确保工作任务完成的前提下,按照统筹兼顾、厉行节约的原则,制定出台了《市林业局2015年差旅费报销管理暂行办法》。根据2015年市财政下达的差旅费定额标准情况,实行科站(室、局)差旅费报销年度包干和个人差旅费报销年度包干制度。同时加强出差报销审批管理,合理安排出差人次,严禁无实质内容、无明确公务目的的差旅活动。《暂行办法》运行3个月以来,取得明显成效,1-3月共发生差旅费4.71万元,如扣除伙食补助费提高标准部分1.76万元及住宿费用1.77万元后,同口径发生差旅费1.18万元,比去年同期的2.55万元减少1.37万元,减53.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