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和省、州关于开展清理排查非法侵占林地专项行动的总体部署和工作安排,2014年11月以来,富宁县林业局、县森林公安局联合执法,集中警力,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清理排查非法侵占林地专项行动,依法整治非法侵占林地违法行为。
此项专项行动旨在落实林地保护利用规划、严守林地和森林生态红线,在县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和安排下,县林业局、县森林公安局联合周密计划、全面布控,制定方案、落实措施,层层递进、扎实工作,确保清理排查非法侵占林地专项行动全面彻底、不留死角。一是部署及时。在全国和省、州开展清理排查非法侵占林地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结束后,富宁县迅速行动,县政府分管副县长及时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专项行动各项工作,并结合实际印发了工作方案,紧扣目标开展工作。二是高度重视。把开展清理排查非法侵占林地专项行动作为当前保"两会"、"两节"林区稳定和全县森林生态的重点工作,由分管副县长负总责,成立以县林业局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和森林公安局局长任副组长,涉及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层层推进、步步落实,确保行动取得实效。三是明确范围。根据工作部署,结合地区实际,把专项行动范围明确扩大到自然保护区、公益林区、国有林区等重点林区;云桂铁路、重点水库和电站、矿山石厂等主要工程和项目开发区;水库、湿地、边境线等生态区位重要、生态脆弱、极易被污染、破坏、损毁的重点生态功能区,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面覆盖。四是宣传到位。专项行动以来,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电子政务网等平台报道开展非法侵占林地清理排查专项行动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暴光重点、典型案件,震慑不法分子,教育引导群众树立保护资源、人人有责的生态保护意识。五是依法打击。严格按照《森林法》及其实施条例、《云南省林地管理条例》等相关林业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林地保护管理职责,采取果断措施严肃查处,责令整改。
经过两个多月的共同努力,全面完成了非法侵占林地清理排查专项行动,并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截至1月底,全县林业系统非法侵占林地清理排查行动共查出19起违法违规案件,破坏林地面积695亩,其中:采石采矿12起,面积584亩;开山造地2起,面积14亩;开荒种甘蔗1起,面积20亩;其他4起,面积77亩。立案查处8起,其他案件已正在进一步的调查处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