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罗平县野生动物驯养繁殖秩序,促进野生动物养殖健康发展,罗平县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野生动物驯养繁殖专项检查。
专项检查对全县26家驯养繁殖户种源来源是否合法,养殖场所中是否存在超范围养殖以及收购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和三有动物的情况,训养繁殖场所的设施是否符合各项技术标准、有无具备专业知识的技术人员等情况进行检查。检查中,检查组要求养殖户要切实做到凭证养殖,对驯养繁殖的野生动物要进行标记,并建立健全驯养繁殖技术档案及经营利用管理档案;建立台账要齐,防疫防病管理要规范,出现动物非正常死亡时,立即报告当地县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和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并配合相关部门查明死因。发现重大动物疫情的,需按有关规定处理,不得自行处理或隐瞒不报;养殖场所和相关设施要符合要求,真正做到依法经营、合法谋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