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镇沅林业局派出工作队深入各乡(镇)开展新的公益林管理办法宣传、培训。
云南省财政厅 林业厅于今年9月份印发了《云南省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管理办法》最新规定,新管理办法中对公益林管护原则、方法及补偿资金标准、范围、补偿方式等进行新的调整。为使林农全面了解新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管理办法,工作人员进村入户开展培训宣传,并对林农的疑惑和问题进行详细解答。
此次培训历时40天,涉及面达全县9个乡(镇),受训1600人次,发放宣传材料1000余份。
通过宣传培训,林农全面了解了新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管理办法,进一步增强对公益林保护和管理认识,也为全县公益林经营质量和生态服务功能提高奠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