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林业局2014年第12号公告批准并公布了《自然保护区建设项目生物多样性影响评价技术规范》,自2014年12月1日起实施。自然保护区实验区内修筑设施的生物多样性影响评价将严格按照规范执行,避免各地在行政审批过程中主要依据专家评估报告,评估过程有一定随意性,评估内容容易有缺漏,评估结果受人为因素影响较大,造成行政管理部门难以作出科学、合理决策等问题。
自然保护区建设项目生物多样性影响评价技术规范从启动到出台历时十年,凝聚了管理人员辛勤汗水和专家智慧。2004年,云南省林业厅委托中科院西双版纳植物院开始编制《自然保护区建设项目的生物多样性影响评价技术规范》。经过2年的编制、讨论、咨询和修改,2006年云南省林业厅开始了《自然保护区建设项目的生物多样性影响评价技术规范》的验证。2007年,国家林业局保护司以护字函〔2007〕8号批准同意云南省试行《自然保护区建设项目的生物多样性影响评价技术规范》。2012年,国家林业局标下达准制定任务后,云南省林业厅召集原起草《自然保护区建设项目生物多样性影响评价技术规范》的专家成立了标准起草组,明确了工作指导思想,制定了工作原则,确定了起草组成员和任务分工。经过广泛征求意见和专家咨询,编制单位对技术规程进行了不断完善,并在评价项目中试行和反复验证,最终形成具有可操作性、科学性的报审稿。
本标准主要包含了四个方面内容,一是规定了了建设项目对自然保护区生物多样性影响评价的基本要求,包括评价目的、原则、程序、评价组要求和评价区范围确定标准;二是确立了影响评价指标体系及其权重值;三是规定了评价方法,包括资料收集、野外调查内容和方法、生物多样性影响指数计算、影响程度分级和否决项;四是规定评价报告提纲及内容要求。其中评价指标体系及权重、评价方法是编制过程重点论证的内容。